酒醒香销愁不胜,如何更向落花行。去年高摘斗轻盈。
夜雨几番销瘦了,繁华如梦总无凭。人间何处问多情。
沆瀣,是夜间的水气,有人说是露气,也有人说是夏天半夜里上升的地气。
例如《楚辞·远游》有“餐六气而饮沆瀣”,王逸注:“沆瀣,夜半气也。”《汉书·司马相如传》有“呼吸沆瀣兮餐朝霞,”应劭注:“沆瀣,北方夜半之气也。”《列仙列》描写仙人陵阳子的神话故事也说:“春食朝霞,夏食沆瀣。”可见“沆瀣”一词,原来并不是什么贬词,但是后来作为成语“沆瀣一气”,就不是一句赞美的话了。这是从唐朝的一个故事开始的。
据说,唐僖宗时,有一官员,名叫崔沆,曾任“中书侍郎”等职。乾符二年,他被派当主考官,主持朝廷考试事宜。这次应试的人中间,有一个名叫崔瀣的,一经录取,马上就当官上任了。别人见他不但任官特快,而且所任官职也特好,待遇显然与众不同,因此不免怀疑:“崔沆和崔瀣,是有特殊关系的吧?”有人更进一步断定:“那还用说,瞧他们两个的名字就明白了!”俏皮的还加以嘲笑道:“座主门生,沆瀣一气”。
这个故事,载宋人钱易编撰的《南部新书》。
所谓“座主”,即主考官。科举时代,应试者称主考官为“座主”,自称“门生”。由于上述故事,后来“沆瀣一气”就流传而为成语,用来比喻臭味相投的人勾结一起。
木之生,或蘖而殇,或拱而夭;幸而至于任为栋梁,则伐;不幸而为风之所拔,水之所漂,或破折或腐;幸而得不破折不腐,则为人之所材,而有斧斤之患。其最幸者,漂沉汩没于湍沙之间,不知其几百年,而其激射啮食之馀,或仿佛于山者,则为好事者取去,强之以为山,然后可以脱泥沙而远斧斤。而荒江之濆,如此者几何,不为好事者所见,而为樵夫野人所薪者,何可胜数?则其最幸者之中,又有不幸者焉。
予家有三峰。予每思之,则疑其有数存乎其间。且其孽而不殇,拱而不夭,任为栋梁而不伐;风拔水漂而不破折不腐,不破折不腐而不为人之所材,以及于斧斤之,出于湍沙之间,而不为樵夫野人之所薪,而后得至乎此,则其理似不偶然也。
然予之爱之,则非徒爱其似山,而又有所感焉;非徒爱之而又有所敬焉。予见中峰,魁岸踞肆,意气端重,若有以服其旁之二峰。二峰者,庄栗刻削,凛乎不可犯,虽其势服于中峰,而岌然决无阿附意。吁!其可敬也夫!其可以有所感也夫!